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0-14 09:00:00  发布人:学前教育学院  浏览量:1326

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教师:

为切实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高校职称工作有关问题》和《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关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学2019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院评审小组

评审组长:曾彬

评审副组长:郝结林、程地荣

评审组员:乔洪娟、徐茜茜、陶翠萍、张婧

评审联系员:夏霜

二、材料准备

(一)申报表格

申报人员所需表格(见附件1-7),附件9(电子档需要发给夏霜汇总)

(二) 附件材料及要求

1.评审表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文件或聘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等(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科研课题以及各种获奖、成果证明等。(原件在审核后退回)

2.学历、学位、学术论文(著作)。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

1)本人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同时,提交在“学信网”进行检索审验并截图;

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

3)学术论文(著作)提供“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的截图。复印件中,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著作除外)、封底等信息,同时提供原件。

3.已取得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拟转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及程序与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程序相同。

4.高级职称复印件材料需要提供两份,中初级职称复印件材料只需提供一份。

5.对不按时报送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系部公示表

申报本人需填写系部公示表(见附件)

1.使用A3纸打印2份,电子档传夏霜处汇总

2.表格内容均填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四、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所有资料需在2019年10月15日(周二)下午5:00前交于评审联系员夏霜。

学前教育学院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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